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晋城市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以下简称《政策举措》),现就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1.《政策举措》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部署要求,立足我市实际,统筹考虑支持粮食生产和发展特优农业,注重原有政策和新创设政策的有效衔接,坚持从生产、加工、冷链、品牌、销售等全环节着力,构建全产业链的支持政策体系,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2.《政策举措》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政策举措》共8方面29条。
(一)支持种业发展。共6条政策举措。包括支持农作物制种基地建设、蔬菜(食用菌)种苗、中药材种苗、甘薯种苗、种畜禽和能繁母牛产犊补助试点。
(二)支持生产基地建设。共12条政策举措。包括支持粮食单产提升示范区、发展水浇地、发展设施蔬菜和改造老旧温室、冬播露地蔬菜试点、中药材和甘薯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场新建改造和数字化升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
(三)支持农产品加工。共3条政策举措。支持蔬菜、中药材、甘薯的产地分级精选、包装清洗预加工、蔬菜方便制品、中药提取物、甘薯淀粉提取等精深加工产业发展,以产业后端发展带动前端生产能力提升。
(四)支持产地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共1条政策举措。进一步补齐蔬菜、水果等产业在田间地头冷藏保鲜的“最先一公里”短板。
(五)支持品牌推广。共2条政策举措。支持农业生产主体积极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参加大型展会,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
(六)支持科技装备应用。共2条政策举措。支持先进农机装备和示范,推广特色农机装备应用。
(七)支持产业联合发展。共1条政策举措。重点是通过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推广成熟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模式。
(八)强化金融保险支撑。共2条政策举措。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和加大农业贷款贴息力度,更好发挥市级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支撑作用,撬动更多县级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发展,形成政策叠加效应。
3.《政策举措》怎么实施?
上述政策措施由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财政局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解读单位: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356-699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