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晋城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5-10-22 16:45:59 信息来源: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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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办法》出台背景是什么?

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3月省政府修订出台《山西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对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升基金运作水平提出新的要求。我市2019年出台的《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的意见》已不能完全落实最新的政策精神。

二、《管理办法》中部门职责分工是什么?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政府投资基金发展工作,按要求履行基金备案程序,建立政府投资基金项目库。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政府投资基金有关材料的完备性和产业政策符合性进行审查,制定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资领域清单,引导调整基金布局。市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基金的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对政府投资基金年度投资计划提出合理化建议,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基金退出政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向基金管委会办公室报送本行业领域重点项目,提出本行业及其细分领域子基金设立方案,推动开展子基金设立,向子基金(项目)委派观察员,对基金投资进行合规性前置审查,配合基金管理人做好项目尽调。

三、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流程是什么?

设立流程包含“受理立项、政策审查、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出资(备案)决策、申请省级备案、方案实施”六个程序。市级层面,子基金设立基本沿用原有流程。县级层面,鉴于从严管理的政策导向,县级或开发区管委会层面确需设立基金的,要向市政府提交经县委、县政府会议或党工委会审议后的基金设立方案、可行性调研报告,经基金管委会办公室组织政策审查和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后,基金管委会进行备案决策。

解读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咨询电话:0356-2198769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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