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 2020-09-18 17:00:00 信息来源: 晋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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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优化预算绩效管理队伍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方式,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审,并在监督组的现场监督下,最终确定了29家中介机构入围我市预算绩效管理中介库,资格期限为三年(即2019-2022年),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开展绩效目标审核、绩效指标和标准制定、绩效评价、绩效跟踪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根据第三方机构服务水平对中介库进行动态调整,加强对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工作监督和业务指导,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二)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再造绩效目标申报流程

    按照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的原则,将绩效目标申报与“二上”预算同步进行,既保证了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的三同步,又提高了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效率。2019年将所有预算项目纳入了绩效目标管理范围,截止“二下”共申报了900个项目绩效目标,初次审核通过492个,未通过408个,对于绩效目标审核不通过的项目退回重新填报,绩效目标审核情况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未申报绩效目标或最终未通过审核的有关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三)拓宽预算绩效管理视野,更新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按照“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中“3项自选动作”要求,赴江浙温州、台州、嘉兴等先进省、市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的先进经验做法,例如绩效目标如何与预算相挂钩,绩效评价结果如何运用,如何管理第三方中介机构等内容,根据考察学习内容结合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关于报送2019年绩效评价项目的通知》,将重点评价项目的选取流程化、规范化。废除不合时宜的旧制度,出台了《晋城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晋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办法》(晋市财绩效【2013】41号),起草《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报送市委、市政府审批发文。

    (四)开展扶贫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完成扶贫资金绩效目标和自评工作

    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扶贫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积极认真组织督促我市市本级和陵川、高平、沁水、阳城、泽州等涉及扶贫资金的县区开展2018年扶贫资金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的申报审核工作,在扶贫监控系统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共计227个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和绩效自评申报审核,其中独立项目171个,打捆项目56个,涉及扶贫资金104092.45万元。

    (五)加强绩效跟踪,组织重点评价

    按照全过程绩效管理“五有”原则,对2019年785个项目下达绩效跟踪通知,选择300个项目进行6月、9月两次跟踪,并根据情况及时反馈预算单位进行整改纠偏,其中对东西方古堡论坛等项目进行现场和预期绩效目标核对,跟踪报告得到预算单位的肯定。选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乡村环境治理补助资金”、“城乡居民低保项目”等5个项目进行重点评价。

    二、存在问题

    目前,从整体看,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基本实现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基本实现从一般公共预算到政府性基金等所有财政资金的全口径绩效管理;基本实现市县联动的全层级绩效管理。从细节看,无论从绩效目标申报到绩效监控再到绩效评价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闭环,还是对部门整体评价、政策性评价和财政综合性评价的试点,都存在重资金、轻管理、重分配、轻绩效的理念,从形式上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只是财政部门在唱独角戏,无法改变一些固有的理念,具体表现如下:

  (一)绩效管理意识淡薄

    预算绩效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以及部分预算单位对预算绩效理念的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性,长期形成的“重安排、轻监督,重争取、轻管理,重使用、轻绩效”的思想难以改变,重产出、重结果的绩效观念尚未深入人心,一些部门把精力花在争项目、争资金上,认为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就行,不太关注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目标管理难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环节,正确设定预算绩效目标,不仅可以为跟踪和自评奠定良好的基础,也为项目的科学实施进行了源头把控。由于大家对绩效目标的认知和重视度不够,加之预算与绩效管理相脱节,使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三环节执行不到位,导致绩效目标结果运用难,从2018年绩效目标申报情况看,1052个项目中绩效目标审核不通过的有10个,在绩效跟踪环节,第一次跟踪仅有680个项目绩效目标和预算基本吻合,270个项目没有目标,92个项目绩效目标有偏差;预算部门绩效自评价工作不到位,在项目完成后,没有按规定对项目做绩效评价。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培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的通知精神,组织县级财政、预算单位、中介机构、专家学者分批次具有针对性的进行预算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培训,提高县级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预算单位申报绩效目标、绩效跟踪和自评的实操水平,增强绩效意识,提高中介机构和专家学者参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业务能力。

    (二)拓展绩效评价范围,根据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目标管理要求,局党组决定绩效评价项目,明确评价目标,组织评价队伍,设置评价方案、撰写评价报告,严密组织实施,争取能有好的效果。

    (三)规范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完善修订绩效管理制度。


责任编辑: 财政局李瑞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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