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步走”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发布时间: 2023-08-02 10:03:54 信息来源: 晋城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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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今年以来,我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遵循“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新污染治理总体思路及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系统调查,持续推进,突出重点,建章立制,力争今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为建设美丽健康晋城提供有力保障。

开展调查监测和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基本信息调查和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制定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推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典型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制定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方案,开展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和风险筛查和有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

严格监督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物质以及其他重点新污染物,严格落实国家“一品一策”管控要求。筛选我市生产、使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单位名单,建立清单式动态管控制度;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加强宣传引导、政策解读,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违法处罚力度;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纳入淘汰类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加强禁止进(出)口管控和严格限制用途的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监督企业将含量限值标准落实到产品生产过程中,定期抽检减少环境排放,鼓励相关企业开展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认证工作。

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探索开展整体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督促企业依法对使用情况以及相关信息进行公布。严格执行国家绿色制造标准体系中关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不断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类抗菌药物销售行为,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和减量化行动;推进农药登记后环境风险监测和再评价,严格管控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持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探索集成一批经济、实用、有效、易行的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模式,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治理。严格执行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定期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进行监测,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严格控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规范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在水源地和沁河、丹河,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推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关键技术、新污染物相关新理论和新技术研究;加强生态环境危害机理研究。持续开展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着力开展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及新污染物相关研究;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规范使用国家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化学物质计算毒理与暴露预测平台,积极建设培育一批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的化学物质危害测试实验室。


责任编辑: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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