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棠馥,明末高平人,字子棻,号汉清,自称韩山主人。清顺治三年(1646)进士,历任刑部河南主事、四川员外郎、湖广督学、陕西督粮道左参政、四川按察司按察使、兵部右侍郎、户部右侍郎等。康熙八年(1669)筹措粮饷,领兵平息吴三桂叛乱,晋一品赠四世,淑人晋一品夫人。康熙十三年(1674),捐粮千石上佐军饷,并手书嘱子“犹以未报国恩为恨”。
理冤释滞 惩恶扶善
李棠馥,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出生于高平城北村(今凤和村)书香世家。其祖父李向春(字元甫)万历十一年(1583)任陕西西乡县令,在任期间,破陈规,选人才,严治理,革除里甲私贴,节约开支,兴修水利,治理泽河,开渠灌田;同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表彰孝子,奖励行善之人,惩治恶党,提倡乡规民约,清理多年积案,为民伸冤,平反冤狱,深受西乡百姓拥戴。届满离任时,竟然没有路费,只好借马上路。送行的百姓数万人,拦住道路挽留,甚至有人抓住车辕或躺在车轮跟前,送行的人中有人强留西乡令官靴,脱靴后看见袜子都是破的,连脚指头都露在了外边。其父李濬庆,周急好施,孝友端肃,德闻闾里。
李棠馥从小聪敏好学,尤习武喜文。十四岁补学宫弟子员,明崇祯十二年(1639)乡试考中举人。清顺治三年(1646)又考中进士,成为当时轰动朝野、震惊三晋的“九凤齐鸣”(这次清初进士科考高平有李棠馥、张彦珩、庞太朴、毕振姬、张流谦、张汧、张翮、侯国泰、崔子明九人荣登皇榜)中之首凤。
初授刑部河南主事,精研法律,注重访查取证,使得多年积案真相大白;主张执法者应宽恕为本,惩恶扬善,深受百姓敬仰。李棠馥在任刑部河南主事时,一天,他奉尚书之命到开封大牢视察,对发生在开封地区的一桩无头案进行复查。在临行时,尚书叮嘱李棠馥,此案已经惊动圣上,在押的犯人屡次上诉,不停地喊冤,你一定要仔细缜密地审查此案,务必查个水落石出。李棠馥先是提审在押囚犯了解情况,又亲自到乡间微服私访,还假扮测字先生到茶馆酒店打探案情,调查取证。几经周折,终于掌握了第一手资料,认为确是一桩冤案。杀人凶手疑是开封知府的侄子,而开封知府徇私枉法,嫁祸于人。在提审真凶时又遭到开封知府的百般刁难,由于李棠馥证据确凿,抓捕真凶后,经审讯认罪,最终案件真相大白。开封百姓拍手称快,刑部尚书大为赞赏,在皇上面前极力举荐,顺治皇帝龙颜大悦,传旨提拔李棠馥任刑部四川司员外郎。在任职期间,李棠馥理冤释滞,惩恶扶善,在各州县连续平反了四五十个冤假错案,不到两年,就升任刑部郎中。
两袖清风 心如明镜
顺治五年(1648)任顺天乡试考官,李棠馥主张严格考试纪律,考生不分贫富,平等公证,忌送礼说情,受到百姓赞誉。顺治六年(1649)调任湖南督学少参,继任湖广督学,力主杜请托,抑奔竟,奖拨寒士,倡兴古学等,尽力为国家选拔栋梁之才,赢得了三楚官员和百姓的敬仰。
李棠馥任职湖广督学时,跨越黄河长江珠江,奔走武汉长沙广州,地方大员对这位名震京城的年轻才俊刮目相看,常常有人来巴结他。李棠馥心如明镜,两袖清风,站得直,行得正,携金带银送礼,一概不收,大摆宴席来请,一概不去,托人求情办事,一概不理。李棠馥在长沙主持了一次三湘四水的考试,他严肃考试纪律,严惩舞弊行为,将不学无术、凭人代笔的某官吏的少爷赶出了考场,一时间引起轩然大波。湖广巡抚前来求情,棠馥不为所动。然而,他发现一位山野乡间的穷人子弟,竟然被一位考官偷梁换柱改了卷子,便亲自找到这个穷孩子,当场让他作文,果然旷世奇才,立马拍板录取,并将品行恶劣、扼杀人才的考官削职为民。充分体现了他公正无私、刚直不阿的优秀品质。
此间,母故奔丧。李棠馥服孝期满后,被朝廷补任为湖广荆西道参议。时值清军初定中原,国内局势尚不稳定,加上连年水旱灾害,民不聊生。李棠馥一面为前方的军队筹措军饷,一面关心人民疾苦,清理冤狱,修筑城墙工事。顺治十二年(1655),李棠馥调任陕西盐驿道副使。当时朝廷正有大量的军队屯兵汉中,羽檄四驰,要求紧急征调军需,但是由于驿站和地方之间互相扯皮,一度使军需供应出现严重不足。李棠馥通过调查研究,终于查清了其中原因。他认为“驿站有名无实,邮递续命无知”,于是上疏皇上《条陈驿站疏》,建议将驿站之职交由各州县办理,得到了皇帝的准许。后迁任陕西督粮道左参政。顺治十四年(1657),调任四川按察司按察使。在任间,主张缓刑息讼,深得朝野赞许,名噪一时,声望京城。
军纪森严 秋毫无犯
顺治十五年(1658)六月,李棠馥调任兵部右侍郎。顺治十七年(1660)年二月,受到顺治皇帝亲自召见慰问甄别,得旨褒谕:“才品与职任相宜”。逾年,以疾请告归。康熙六年(1667),病愈补任户部右侍郎。康熙八年(1669)正月,复任兵部右侍郎,成为朝廷的“枢府重臣”、二品大员。
期间正值三藩作乱,他恪尽职守,筹措粮饷,曾“捐千金佐秦,千金佐楚”,支援战事。在平定三藩之初,他曾建议朝廷对蜀地要及早采取安抚政策,对湖南等战略要地要多派重兵进行把守。可是康熙皇帝对他的建议未予采纳。结果后来的战事证明,李棠馥的建议是很有远见卓识的。因为蜀地没有做好安抚工作,吴三桂叛乱后,蜀地的官吏很快就投降了叛军。湖南等战略要地也因为兵力不足,也很快被叛军攻占。给朝廷平定三藩造成了很大的被动。所以,后来湖广布政使毕振姬曾说:“假使公未乱抚蜀,必不陷蜀”,“将乱,湖南开府必不先弃。湖南弃,师陷也”。对此,康熙皇帝事后也说“悔用公之晚”,“旦夕用公掌兵, 用公开蜀牵巴,挚降王有余……抑何烦西顾之忧至今乎?”“上果用公属大事……何困之有?”所以在三藩平定之后,康熙帝便“川湖战功未叙,先以公比侯伯”,下旨 :“原任兵部侍郎李棠馥晋一品赠四世,如其官,淑人进一品夫人”。
李棠馥任兵部右侍郎,平息吴三桂叛乱期间,带兵军纪森严,秋毫无犯。行军时,他教育部队宁可绕道多走数十里,也不能践踏农田庄稼。军中给养需要补充时,所征粮秣草料他都如数付给银两,决不欺压百姓。平息叛乱回朝时,李棠馥率领部队来到某县城近郊。闻信前来迎接的知县及绅士们,意欲盛情款待他和部队。他却说:“县官好意已心领,可是部队兵马辎重繁多,不便打扰。”说罢,下令部队不许进城,就地露营。知县听后说道:“大人劳苦功高,又是朝廷大员,理应好好歇息!”随后提出请李棠馥一人进城,到县衙去歇息。李棠馥婉言谢绝,与部队一起在郊外帐篷里就宿。百姓听闻此事后,大为感动,纷纷前来送酒送肉,热诚劳军。
乐善好施 淡泊名利
李棠馥为人正直,淡泊名利,有冲怀雅量,无矜伐之色。早在明崇祯二年(1629)时,李棠馥父辈李濬德、李濬功、李濬庆等带头檄捐助饷,曾受到官府的褒奖。康熙十三年(1674),告老返乡的李棠馥闻军饷不支,即捐粮一千石佐军。并手书嘱子“犹以未报国恩为恨”。
李棠馥与人为善,乐善好施,有扶贫济困、赈灾济民的情怀。万历三十七年(1609),李棠馥的祖父李向春年过七旬,率子孙三代赈饥,以保一方平安。崇祯元年(1628),李棠馥父辈李濬德、李濬功、李濬庆等,以资助人解困为荣,同心协力赈灾,使乡亲、同族平安度过灾荒。此后,子、侄、孙遵循祖辈教训,凡遇灾年舍米,设粥棚煮粥赈灾:凡得知有困难者主动伸出援手,凡有上门求助者多少必帮,不求回报。
康熙元年(1662),在家养病的李棠馥目睹高平水患之残状,忧心忡忡,急在心里,他常想怎么才能治理丹河,根治水患,确保一方父老平安?康照五年(1666)夏,靖江侯来莅,李棠馥重提治河之策,并捐俸首倡,与伯方村毕振姬慷慨解囊,创修丹河石堤,次年初夏修建工程告竣,“水固河防,福及城社”。
李棠馥知识渊博,多智多谋,文武双全,是难得的人才。归乡后,他以展阅经史、著书立说为乐,并开办药局,拯救民疾,为贫者治疾疗伤不收分文;捐金修堤筑坝,根治丹河水患;捐金修庙、整修街道以及赈灾等,深受同族和村人爱戴。著有《息园诗集》《古字汇编》(一卷)、《韵略易通》(二卷)以及诸多撰文,尚存世的有《重修高平县儒学记》《条陈驿站疏》《高平县志·序》(顺治)、《创修丹河石堤记》《重修云月寺记》《重修前殿暨创修口洞山亭记》《一掬冰序》《重修成汤庙记》《重修昭烈帝庙记》《增修瞿县阁记》等,以及部分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