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和拖延承保摩托车交强险
受理时间: 2021-04-13
事项内容:

邱先生反映:他2021年3月在泽州县巴公镇晋明汽贸购买一辆2轮雅迪电动车,近期前往客运东站中国财产人民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事宜被明确告知不予办理上户,但并未告知原因。如未办理交强险则无法正常上户和行驶,咨询为何保险公司不予办理交强险?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告知。

处理结果:

晋城银保监分局4月19日回复:针对该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作出了如下解决措施:责成人保财险晋城中支专人负责,第一时间与投诉人取得联系,解释说明未予办理电动摩托车交强险原因,并于4月16日为客户办理了摩托车交强险。

    针对近期多起投诉反映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办理摩托车交强险问题,我分局专门下发通知,责成各财产险公司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坚决杜绝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和拖延承保摩托车交强险;收集汇总各渠道有关投诉情况,适时采取监管措施,防范类似情况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