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阳城县委书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范永星主持召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6年第4次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副主任牛琛,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柴高原出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修订稿),审议通过了《阳城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办法》、2026年度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和阳城县在外优秀教师回流等工作事宜。
范永星指出,《“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重要配套文件,对健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要充分认识《“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的制度刚性,坚决杜绝突破“三定”规定擅自设置机构、调整职责、核定职数等行为,把法定要求贯穿机构编制决策全过程,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法定化的严肃性、权威性。
范永星强调,要从严落实人员流动管理办法。修订《阳城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人事秩序、盘活编制资源、优化队伍结构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理念,坚持“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按需调配、人岗相适”原则,确保机构编制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要严把审批关口、健全监管机制,全面规范人员流动程序,坚决杜绝无序流动、违规调配、超编用人等问题,全力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能。
范永星要求,要稳妥有序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公平公正、依规有序、人岗相适原则,严把流程关、标准关、纪律关,确保全过程阳光透明、规范推进。要精准统筹编制岗位资源,扎实做好手续办理、后续服务等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安置任务。要用心抓好优秀教师回流工作。优秀教师回流是补齐人才短板、优化师资结构的重要举措。要严格工作流程、严把资格条件、严守工作纪律,确保回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强化服务保障,细化配套举措,全方位做好教师岗位安置、权益保障、职业发展等工作,真正做到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持续为阳城教育高质量发展夯实人才根基。(白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