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阳城为全市“市县同权”改革试点探路

发布时间: 2025-10-27 09:33:36 信息来源: 晋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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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正式印发《晋城市推动“市县同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在高平市、阳城县启动“市县同权”改革试点,通过四级放权模式下沉市级审批权限,让企业群众实现“不出县能办事、就近办快办事”,这是我市落实《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全省最优、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的又一关键举措。

此次改革在法律框架内,综合运用直接下放、委托实施、下放实质性审核权、服务窗口前移等放权方式,推动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沉至县级实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意识形态等敏感要素的事项除外)。

我市创新采用四种放权方式,精准匹配不同事项的管理需求:对无明确规定具体实施层级且县级有承接能力的事项直接下放,由县级部门全程审批并监管;对法定市级实施但县级需求迫切的事项委托实施,参照省级下放标准由县级完成审批流程;对审查标准化程度高的事项下放实质性审核权,县级完成实质审查并盖章后,市级实现“见章盖章”,审批结果可邮寄送达;对暂不具备下放条件的复杂事项,实行服务窗口前移,由县级完成材料受理和形式审查后转报市级办理。

《方案》要求,市级有关部门要与县级部门就承接事宜做好衔接,明确市县责任划分。对于“市县同权”改革事项,企业群众既可以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也可以就近到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市县两级任何部门均不得推诿、拒绝。所有“市县同权”改革事项均要执行市级规定的统一标准,确保改革事项下沉后,所需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只减不增”。承接部门要在与市级有关部门充分对接的基础上,及时编制、更新有关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明确受理条件、审批流程、申请材料等要素,主动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政务服务网公示。所有“市县同权”改革事项均要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高平市、阳城县要将未进驻大厅的事项承接部门及时进驻大厅或在大厅设置“市县同权”综合窗口,集中办理“市县同权”改革事项。企业及群众办理“市县同权”改革相关事项需缴纳费用的,由受理窗口统一收取,杜绝企业、群众“审批、缴费多头跑”的问题。按照“谁审批、谁保管”的原则,由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分别留存管理审批档案资料,有特殊情形的,要在承接协议或备忘录里明确。县级部门要每月将受理、办理“市县同权”改革事项的情况(包括委托实施、下放实质性审核权、服务窗口前移)向市级有关部门备案。

围绕“接得住、用得好”目标,我市建立了全方位保障机制。试点县和市级部门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推进机制,细化任务清单并倒排工期。市级部门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开展常态化业务指导,对县级暂无法承接的事项明确过渡期限,由市级暂代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定期评估改革成效,根据法规变化和实施情况动态调整事项清单,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记者牛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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