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建立清洁型煤供应保障机制

发布时间: 2025-10-20 09:27:58 信息来源: 晋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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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沁水县建立清洁型煤供应保障机制,确保未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村居民统一使用优质型煤,实现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好转。

沁水县清洁型煤供应范围为全县禁煤区以外,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取暖工程未覆盖的居民户和商铺。为鼓励居民户使用清洁型煤,减轻购买压力,采暖季135天(四个半月)期间,居民可购买政府补贴的1080块120#清洁型煤或810块140#清洁型煤,购买价格与成本价格差额不足部分由县政府配套解决。

此外,采暖季期间,需求量大的居民用户除购买政府补贴的平价型煤外,可直接与定点型煤供应企业按市场价格自行购买。各乡(镇)租户、商铺等需购买生产生活所用型煤的,也可直接与定点型煤供应企业按市场价格自行购买。(记者栗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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