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发布时间: 2020-04-14 17:35: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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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统计局

晋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根据晋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0517个,从业人员7219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62.60%和22.9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8.70%,零售业占61.30%。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3.41%,零售业占56.59%(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6%,外商投资企业占0.0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7%,外商投资企业占0.13%(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938174.81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75.32%。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932662.30万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05512.52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4.54%和78.93%。负债合计8251016.3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103908.38万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722个,从业人员1505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1.73%和-10.73%(详见表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25908.42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2.37%。负债合计772732.13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49788.96万元(详见表4-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40个,从业人员7995人。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6.82%,餐饮业占63.18%。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3.29%,餐饮业占56.71%(详见表4-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39个。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7995人(详见表4-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3864.93万元。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2547.28万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1317.65万元。负债合计210083.10万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64688.76万元(详见表4-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66个,从业人员469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22.89%和43.40%(详见表4-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3%,外商投资企业占0.1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3.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6.93%,外商投资企业占0.06%(详见表4-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9540.78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97.28%。负债合计221144.05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5350.77万元(详见表4-11)。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904个,从业人员为1481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8.30%和22.30%。
  在房地产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占29.98%,物业管理占36.84%,房地产中介服务占11.28%,房地产租赁经营占20.69%。在房地产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占27.94%,物业管理占44.48%,房地产中介服务占7.15%,房地产租赁经营占18.99%。(详见表4-1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6341008.07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98.7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966317.28万元,物业管理企业67019.26万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7594.35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8.64%,88.26%和863.96%。负债合计6072159.49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8231.29万元(详见表4-13)。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743个,从业人员2242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95.58%和12.7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20.09%,商务服务业占79.91%。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1.76%,商务服务业占88.24%(详见表4-1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2%(详见表4-1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15807.11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21.56%。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2708.88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83098.23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7.29%和19.37%。负债合计2070651.82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2478.35万元。(详见表4-16)。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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