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用药医保报销范围扩大,有效减轻群众治病负担

发布时间: 2019-12-20 08:11: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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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由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出台《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把我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病、糖尿病(两病)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支付比例达50%以上。“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水平为:参保城乡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60元/年;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使用甲类药品的支付比例为60%,使用乙类药品的支付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患者为260元,I型糖尿病患者为480元,其他类型糖尿病患者为360元。

  此次医保新政为我市27万名“两病”参保患者每年减轻医药费用负担近1亿元以上,有效地提升了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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