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 | 2022-10-14 |
事项内容: | 杨先生反映:他计划在泽州县大阳镇南社村成立农村合作社,咨询申请条件以及需提供哪些资料,望有关部门予以告知。 |
处理结果: |
泽州县行政审批局10月17日回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就该群众咨询的事项作出如下解释: 申请条件:至少五户成员,其中农民成员的占比不得低于80%; 需提供资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8、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