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小区内燃气管道井下降至与路面齐平
受理时间: 2021-12-28
事项内容:

程女士反映:她是城区凤庆小区29号楼的住户,2021年3月,该小区因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在29号楼1单元对面道路之上修建直径70公分的圆柱体,该圆柱体高出路面0.5米,此处属于汽车视线盲区,对通过此处的车辆造成安全隐患。曾咨询城区政府回复:该圆柱体为燃气管道井,拆除需联系燃气公司。但至今(12月22日)未拆除,望相关部门尽快拆除。

处理结果:

    市城市管理局12月29日回复:收到12345热线转办单后,我局高度重视并责成燃气公司立即进行情况核实,经燃气公司调查核实,该群反映的情况属实。针对该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做出了如下解释:市燃气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上午已派维修人员到凤庆小区29号楼1单元,对该处道路上的燃气管道井进行下降至路面齐平,现维修工作还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