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交通局对出租车未打表现象进行处罚
受理时间: 2021-10-01
事项内容:

某女士反映:她于2021年10月1日12:55分打车从阳城县惠康超市到金山凤凰苑,出租车车牌号是晋ET09303,但司机在运营过程中未打表,认为不打表的现象违反了行业管理规定,建议加强出租车管理,避免此现象再次发生。

处理结果:

    阳城县交通运输局10月11日回复:2021年10月8日,我单位接到投诉工单后,立即派执法人员前往曜阳出租车公司进行调查。经调查,驾驶员郭某某在10月1日从事经营活动中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严厉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款规定,违法事实确凿,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款,对其作出,停运一天,罚款二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郭某某作出承诺,在以后的经营中一定做到打表经营、礼貌待客、规范服务。与某女士联系后她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