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三批“两卡”惩戒人员名单曝光!

发布时间: 2021-05-04 13:59:24 信息来源: 太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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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晋城公安曝光

2021年第三批“两卡”惩戒人员名单

(共45名)

以上被惩戒人员

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

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惩戒日期

2021年4月16日—2026年4月15日

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在此,晋城警方郑重提醒

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国家对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惩戒措施极为严厉,对个人影响非常深远,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

同时,广大群众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要及时到银行、电信部门查询是否有本人名下自己不知道、不使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如发现被犯罪嫌疑人利用的情况,请及时注销并保留注销证据,以备相关办案部门查验。如发现有买卖银行卡、对公账户和手机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 郭雅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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