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拒绝“套路贷” 莫负青春债

发布时间: 2021-03-30 15:16:10 信息来源: 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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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警惕性低、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大学生,导致不少学生“未出校门先背贷款”。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提醒,要拒绝校园“套路贷”,莫负青春债。

大学生小李想买一部新款手机,于是通过线上社交平台转发的广告,找到了某公司的线上贷款平台。在提供相关资料后,小李顺利办理了一笔8000元的贷款。之后,因小李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导致利息越来越高,短短三个月,贷款从8000元增长到数万元。出于害怕,小李瞒着所有人,直到恐吓短信接连出现在家人、朋友的手机上,家门口也被泼上油漆。最终,小李在父母帮助下选择报案。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公司在一年内“套路”了300多名在校大学生。放贷人诱骗在校大学生签订金额不实的借款合同,以审核费、保证金为由扣除先期款项,伪造银行流水虚增放款金额,并进行暴力追债。

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青年学生要学会区分正规贷款与不良校园贷款。正规贷款的放贷主体,通常是各大商业银行或持牌的金融机构,需要抵押物、查询征信报告、提供收入证明等,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和审查周期,借贷人必须阐明用途,并非任何情况均可借贷,利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而不良校园贷的放贷主体,通常是非正规的金融机构,往往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电话号码等就可借贷,审查松散且放贷极快,无论什么消费理由都能审查通过,利息却远远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且要收取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据介绍,校园“套路贷”惯用手法主要有三种。

一是通过虚假宣传诱导学生贷款。宣称无担保、无抵押、放款手续简单、零手续费、直接用身份证就能申请贷款、当天即可放款等内容。

二是收取高额息费。由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部分平台利用服务费、管理费等多种收费名目模糊利息计算方式、偷换概念,掩盖畸高利率以及收取“砍头息”等不法行为,有的甚至故意设置技术障碍,致使借款人还款逾期,以收取高额罚息。若借款学生到期无法偿还贷款,贷款平台会为其介绍到另外公司借款,来偿还自己公司的欠款。借款人被诱导签下更高额的欠款合同,拆东墙补西墙,致使借款人的债务越滚越大。

三是逼迫借款人返还高额息费。贷款平台在办理贷款手续时,强制读取借款人的手机通讯录及微信群,若借款人不按时返还畸高本息或逾期罚息,就委托不法催收公司,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各种方式轰炸式骚扰借款人及其手机通讯录和微信群中的联系人,用侮辱、诽谤言语进行人身攻击,甚至伪造、发布个人隐私进行诋毁,同时伴随暴力催收、威胁、恐吓等不法行为,逼迫借款人付出畸高本息。

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提醒广大青年学生,要警惕校园“套路贷”,不向非正规金融机构借贷,树立正确消费观念,主动学习金融消费知识,保管好个人信息。


责任编辑: 张娅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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