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认清四大套路 远离非法集资

发布时间: 2021-03-26 09:35:04 信息来源: 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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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我省启动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这是省委顺应平安山西建设形势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

国务院颁布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指出,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在刑法上非法集资主要涉及两个罪名,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个是集资诈骗罪。

在实际生活中,如何睁大双眼,识别非法集资的各种圈套?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是非法集资的4种常见手段。广大人民群众要认清套路,提高识骗防骗能力,远离非法集资。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意图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信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一些参与人员,在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非法集资对社会危害巨大,常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同时,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经济金融风险,影响社会稳定和谐。

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提醒,防范非法集资,要牢牢记住“六不”——高息诱饵不动心、老板实力不崇拜、官方背景不迷信、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违规吸储不参与。


责任编辑: 张娅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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