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21-02-26 09:05:2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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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5日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张世荣检察长所作的《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1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共晋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七届十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平安晋城、法治晋城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为奋力在新征程上开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新局面,确保我市“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