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解机关党建与业务“两张皮”。坚持“党务就是第一业务”,以“五个做实”推进“五个融合”实现“五个转变”。
二、建立审判委员会听证制度。在全国率先实行审判委员会听证制度,破解“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弊端,引发媒体和司法界高度关注。
三、推行审判管理“五四工作法”。为破解放权与监督难题探索了行之有效的实践路径,经验做法被《人民法院报》推广。
四、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受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07件732人,一审宣判95件636人,414人被判处财产刑共3162.1万元,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92人。
五、提升减刑假释办案质效。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庭审实质化,发挥庭审对案件证据的审查把关作用,进一步解决了财产性判项“空判”问题,经验做法被《实证法学研究》刊载。
六、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推动召开晋城、长治两市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建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等五项工作机制。
七、推进破产案件审判。成立全省首家破产管理人协会,规范破产管理人行为,提升履职能力。破产审判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八、推进打击虚假诉讼常态化。在全省率先建立虚假诉讼名单定期曝光制度,形成打击虚假诉讼的高压态势,大力推进诚信诉讼建设。
九、发布司法审判白皮书。先后发布了行政审判、非法集资刑事审判、民间借贷审判、危险驾驶审判、家事审判白皮书,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坚持“法治宣教也是办案”理念,着力打造融媒体传播矩阵,不断扩大典型案件的法治宣教效果,晋城中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 莫潞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