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到农村地区创业落户

发布时间: 2019-12-25 15:31: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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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依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33号)、《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沁改办发〔2019〕2号)、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晋市公通字〔2019〕53号)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齐全,受理机构审查材料 ;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3、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可当场予以办理  

  三、办理需要提供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申请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营业执照》 

  3、《居住证》 

  4、村委接收信 

  5、社区民警调查报告 

  6、相关学历证明。 

  四、责任部门及责任科室 

  沁水县公安局各落户地派出所 


责任编辑: 武建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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