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总工会关于激励高层次人才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细则

陵工发﹝2019﹞72号

发布时间: 2019-12-19 16:41: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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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工会联合会,各工会工委、基层工会:
  为认真落实《关于激励高层次人才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和《晋城市吸引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试行)》,按照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会议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拟设事项
  新全职引进到我县企业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申报入选我市“晋城工匠”或带领团队获得“县级创新工作室”称号的,给予个人1万元奖励,所需资金由县总工会负担。
  二、具体内容
  “晋城工匠”每两年评选一次,“县级创新工作室”每年评选1-3个,新全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获得“晋城工匠”和“县级创新工作室”的应得奖励外,另奖励1万元,人才审核由县人社局负责,资金来源由县总工会负责。
 
陵川县总工会       
2019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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