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回复】关于对晋城市户籍改革新政相关问题的回复之九

发布时间: 2019-09-04 10:12:00 信息来源: 晋城市委改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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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出台以来,我们就广大网民朋友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多次集中梳理答复。今天再次就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回复。
  1.妞妞——公开招聘到陵川县的事业单位可以享受相关补贴么?有没有具体负责的部门?
    答:您好,据了解陵川县已于2019年8月23日印发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细则》(陵改发〔2019〕3号),其中第十一条针对落户并在该县事业单位就业的高层次人才,制定了详细的补贴申领措施。具体负责单位是陵川县委组织部、陵川县财政局和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明确了具体的责任科室。相关问题您可以到这些部门详细了解。
  2.冰冰—— 阳城县的户籍按这次新政走吗?
  答:您好,《实施办法》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加快建立统一的要素市场,助力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而制定的,按照要求,阳城县正在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请您及时关注。
  3.梅华——外地人在晋城买的第一套房有补贴吗?怎么申请?
  答:您好,按照《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将所有落户人员纳入住房救助和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基本住房需求。当然,如果您符合优秀人才到我市就业创业并落户的相关条件,也可以享受规定的购房和租房补贴。具体情况请咨询市住建局。
  4.丫头——现在还有限价房?什么条件可以申请?
  答:您好,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累计分配经济适用住房5114套、限价普通商品住房5867套、廉租住房276套。在执行准入条件的政策时,对申报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户籍要求也进行了明确,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如申请人具有晋城市区范围内的户籍,即所有进城落户或将户口迁至本地的外来家庭如符合其他保障条件的都可以给予相应的保障,在即将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中,也将继续执行这一原则,给予保障。
  5.申帅帅——研究生15年毕业,在晋煤工作。16年买的房,可以享受补贴吗?
  katherine_Jiao——14年回来的研究生,户口在南石店村,在晋城市煤层气企业工作近5年,可否享受住房补贴?具体如何申报?申报流程?
答:您好,《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落户并与我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五年内,在我市首次购房,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购房补贴,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和企业各负担一半。同时《实施办法》从9月1日起施行。
  6.马尐弢——本科毕业,在江西南昌做公安,可以申请调回去吗?
  答:您好,《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经公开程序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并落户的,在三年内,可按适当标准提高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并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分别按每月3000元、1000元享受额外的生活补贴。未就业的上述人员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到我市落户的,可优先推荐在我市企业就业;已经在外地就业的,按照原就业单位性质予以安排;自主创业的,享受支持青年人才和其他高层次人才创业就业有关政策。由于您是本科毕业,所以暂时不能申请到晋城工作。
  7.凯丁——我在银行工作,每三年签订一次合同,合同期限3年,今年11月份要签下一个三年合同了,现在未购房,明年买房可以享受补贴吗?
    答:您好,《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吸引优秀人才到我市落户的优惠政策,涉及的相关补贴规定:“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落户并与我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五年内,在我市首次购房,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购房补贴,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和企业各负担一半”。此政策主要是为了吸引优秀人才到我市创业就业并落户而具体制定的,且该《实施办法》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在此日期之前已经就业的不在此范围。
 
市委改革办        
2019年9月4日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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