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照省“30”条和市《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决定》,经过梳理,对涉及我委三项工作任务,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落实:
第一项,择优选择并公布一批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开展社会资本投资示范。
1,我市已建立市、县级PPP项目储备库,并实行滚动调入调出机制,目前在库项目34个,总投资约132亿元。近期,我们将甄选成熟度高的城建、环保、医疗卫生、交通和水利等有可观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在市级主要媒体发布。今后,我们将定期选择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在媒体公布,遵循“权利、机会、规则”三平等原则,吸引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我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2,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地位。除法律规定和国家决定保留的审批事项外,不以任何形式对民营企业设置门槛,做到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对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公平竞争的行为,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
3,我委将继续加大与国家、省对口部门沟通联系,为我市民营企业参与的PPP项目争取更多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解决项目前期费用。
第二项,确定并公布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名单。
我委牵头开展了全域旅游、铸造、煤层气、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五大产业”政策和路径研究,目前“五大产业”发展规划已基本完成。我委将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5+1”转型战略方向,突出转型升级、突出产业链条、突出交通支撑,一是谋划一批围绕壮大主导产业规模、完善产业部类、进行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的项目,为民企投资指明方向。二是与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制定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工业项目遴选方案,共同核定项目名单,并在主要媒体公布。三是我们将建立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对进入“名单”项目实行项目跟踪管理服务,打造从立项审批、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保姆式”服务。
第三项,研究降低水气暖等价格,推进煤层气用户改“转供”为“直供”,降低民营企业运行成本。
1,加强调研,研究出台政策,对供水、供气、供暖企业实行分类价格政策,使民营企业供水、供气、供暖确实做到按分类价格政策执行,避免民营企业应执行居民、非居民供水、供气、供暖价格执行建筑行业、商业等价格政策,从而减轻民营企业成本,增加民营企业利益。
2,充分发挥煤层气主产地、煤层气资源紧缺和开发利用充分的产业优势,研究出台销售价格疏导方案,上游气源价格变动时,及时调整终端价格。鼓励协调未接入城市管网的民营企业与上游煤层气生产企业协商谈判确定用气价格,建设直输直供管网,或利用既有管网按照出厂价格(生产企业)﹢管输费用模式,推进煤层气“转供”为“直供”,从而降低运营成本。
3,继续利用价调基金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民营企业在供水、供气、供暖方面实行补贴政策。
针对以上三项工作任务,我委将制定有效的监督落实机制,责任到人、定期问询、督导落实,同时加强与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与县区之间沟通联系、与民企之间互动交流,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谢谢!
责任编辑: 张娅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