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支持企业引进创新人才奖励办法 一、支持企业引进创新人才 (一)从2018年起,全职引进博士、硕士的企业于每年10月底前向市县组织、人社部门申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市县组织、人社部门对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核实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奖补资金统一汇总报同级财政部门,列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 (三)由市县财政部门直接将资金拨付给辖区相关企业。 二、支持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 对于通过省人社厅认定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由工作站所属企业向市人社局申报,经人社局组织专家审核合格,报财政部门列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并将资金拨付至企业。 三、积极培育“四众”平台 市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双创支撑平台在创业环境、创业服务、培育创业主体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各类双创平台加强对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互联网+”背景下创新创业模式企业的孵化服务,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开辟“绿色通道”为“四众平台”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务代理、财务代理、引进投融资、协调落实优惠政策等“一站式”公共创业服务。 |
责任编辑: 张娅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