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办法

发布时间: 2018-10-08 17:17: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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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办法

(一)申报条件:在申报时实行职称评审“四个一律取消”。一律取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一律取消县级及以下基层单位职称外语考试要求,一律取消初、中级职称外语考试要求,一律取消应用型人才论文限制性要求。其他条件根据各级评委会制定的评审意见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具体职称制度改革实施细则:2018年,我市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市人社函〔2018〕152号),并召开全市职称工作培训会,安排部署2018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同时组织各县(市、区)、市级各评委会、各大型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山西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培训学习。一是科学分类,完善评审标准条件。要求各级评委会认真贯彻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和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在制定人才评价标准条件时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在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基础上,精准把握业绩成果条件,重点考察各类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同时结合专业特点,科学论证,明确评价业绩成果的项目和要素。二是进一步推动高等院校自主评审。深化我市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自主评审,由高校根据岗位特点和需求,自行制定评审标准,自行收审申报资料,并自主开展评审。人社局对申报资料进行不低于20%比例的抽查,并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高校评审的自主权。三是创新方式,精心组织评审。创新评审方式,针对不同人才特点,科学灵活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不同评价方式,提高人才评价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积极探索定向评价方式,对长期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在评审时单独分组、单独确定通过率。对业绩突出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国家专利或者奖项等的),可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四是拓展职称评审人员范围。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畅通申报渠道。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积极主动做好人事代理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未办理人事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五是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接申报相应职称。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具有重大发明创造、转化科技成果取得显著成绩、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根据其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贡献,评审认定相应职称。

(三)受理时限:2018年全市职称工作会已召开,各级评委会根据今年最新的职称改革精神,分别制定评审意见和评价标准,开展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于年底前完成评审工作。


  

  

  


责任编辑: 张娅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