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根据《山西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方案》、《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日前,我市出台《晋城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争三快两率先”发展战略和“大开放、大转型、大创新”发展思路要求,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为目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完善财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基本原则:统筹设计,协同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上下联动,协同推进。
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加速破除,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市城镇新增人口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逐年实现新提升。
《方案》指出,要进一步拓宽落户通道,认真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全面放开四类人员落户限制,实行高校(含高职)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要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合理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探索建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制度,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继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和完善社区集体户服务管理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推动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
责任编辑: 窦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