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16年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各类信息423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5.3%,其中咨询2588件,同比增加60%;投诉1464件,同比增加12.2%,办结1428起,办结率98%;举报185件,同比下降7%,办结178件,办结率96.22%。涉及争议金额535.91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6.04余万元。
(一)消费者咨询基本情况
2016年全市共受理消费者各类咨询2588件。其中工商业务方面的咨询1135件;其他非工商业务方面的咨询1453件。
(二)消费者投诉基本情况
2016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464件,其中商品类投诉961件,同比增加6%,占投诉总量的65.6%,涉及争议金额382.96万元;服务类投诉503件,同比增加25%,占投诉总量的34.4%,涉及争议金额 152.95万元。
1、商品类投诉
全年受理961件商品类投诉案件中,排名前三的分别是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类、通讯产品类。
商品类投诉居首位的是交通工具类159件,比2015年同期上升20.5% ,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16.5%。此类投诉中,汽车及其零部件投诉116件,同比增加7%;摩托车及其零部件投诉28件,同比增加17%;分别占交通工具类投诉总量的73%、18%。
商品类投诉居次的是服装鞋帽类147件,比2015年同期减少26%,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15.3%。此类投诉中,鞋帽83件,同比减少28%;服装64件,同比减少23%;分别占服装鞋帽类投诉总量的56.5%、43.5%。
商品类投诉第三的是通讯产品类122件,同比减少0.8%,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12.7%。
2、服务类投诉
全年共受理服务类投诉503件,排名前三的依次为居民服务类141件、装修服务类81件、电信服务类59件。
服务类投诉居首位的是居民服务类 141件,比2015年同期增加33%,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28%。此类投诉中,美容美发类投诉83件,同比增加102%;摄影及扩印类服务投诉44件,同比增加83%;洗染类投诉 19件,同比减少44%;分别占居民服务类投诉总量的58.9%、27.7%、13.4%。
服务类投诉居次位的是装饰装修服务类81件,比2015年同期增加45%,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16.1%。
服务类投诉第三位的是电信服务类59件,比2015年同期减少38.5%,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11.7%。其中固定电话服务31件,同比增加210%;移动电话服务20件,同比增加122%;其他电信服务8件,同比减少89%;分别占电信服务类总量的52.5%、33.9%、13.6%。
(三)消费者举报基本情况
全年共受理消费者举报185件,其中违反企业、个体私营登记管理法规20 件,占举报总量的10.8%;涉嫌无照经营16件,同比下降78%,占举报总量的8.6%,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11件,占举报总量的5.9%。
二、消费者投诉主要特点
(一)交通工具类投诉跃居榜首
全年交通工具类投诉呈明显上升趋势,反映问题主要有四大类:一是汽车4S店不完全履行“三包”责任。汽车4S店把保养和“三包”条例捆绑起来,当发动机、变速箱等出现故障时,厂家不按照“三包”进行更换,实施霸王条款的情况时有发生,汽车“三包”如同虚设;二是安全气囊和自燃责任难辩。面对安全气囊在事故中没有及时启动,明显属于厂家设计缺陷的责任,厂家面对质疑时,依然推卸责任,态度含糊,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汽车自燃事故每年都有发生,但最后能解决并且获得赔付的却寥寥无几;三是汽车异响成普遍问题。异响投诉包括发动机异响、变速箱异响、空调异响、中控异响以及车门异响等,也成为了各个汽车品牌遇到的普遍问题;四是第三方鉴定机构缺失。在汽车投诉涉及需要鉴定时,第三方鉴定机构的缺失,造成经销商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不平等现象,让消费者维权无力。
(二)家居装修服务类投诉增量明显
全年家居建材装修服务类投诉同比增量翻番,消费者反映问题主要有六类:一是收钱关门欺客。部分家居建材城中的个体商户收取消费者订金后关门走人,欺骗消费者;二是促销活动不签合同收定金。活动结束后加价销售或强制消费,侵害消费者权益;三是售后服务跟不上。厂家的“三包”承诺无法兑现;四是套餐虚假宣传。部分企业为吸引客户,特意除去一些在装修工程中的必做项目,以超低价诱惑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五是谎报水电改造费。经营者在介绍水电路改造时,通常以口头许诺的方式,向消费者许诺改造费用,而配件收费与配件品牌并未写入合同,为后期增项与偷工减料提供方便;六是主材偷梁换柱。某些家居建材装修服务经营者“偷梁换柱”现象屡见不鲜,实物和样品不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消费维权相关建议
1、建议开展家居建材装修行业专项检查
2016年全年家居建材装修服务类投诉同比增量翻番,侵害消费者权益苗头日益加剧,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晋城家居建材装修行业,提升售后服务质量,稳定晋城家居建材装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建议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2、建议开展家用汽车售后服务专项检查
2016年家用汽车类投诉跃居消费投诉首位,消费者反映问题集中在家用汽车售后服务不履行“三包”承诺,霸王条款令消费者维权路艰难,建议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还晋城人民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3、建议消费者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维权
实践中,有些消费者或是由于争议标的物的金额、数量较少而不值得维权;或是嫌维权比较麻烦而不想维权;或是由于维权成本过高、周期较长而怯于维权,致使一些不法经营者逍遥法外而得不到法律制裁。在此,晋城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你的合法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红盾卫士将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4、建议消费者在消费时一定要保留有效证据
为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合理及时有效的维护,消费者在消费时一定要保留诸如购物小票之类的有效证据。另外,当发生消费争议时,消费者首先要主动同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到就近的12315维权服务站、或到有管辖权的工商或市场监管所进行投诉,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5、倡议经营者推行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
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了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新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是进一步掀起了网络商品销量热潮。而于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作为新《消保法》相关内容的补充,更加明确了网购环节中消费者、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切实保障了消费者的“后悔权”,这项新规对现场购物也是一项巨大的挑战和危机。在此倡议经营者能尽快推行现场购物的“七天无理由退货”,科学、合理地处理消费纠纷,保障双方权益。(供稿: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责任编辑: 冯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