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近日,城区出台《晋城市城区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大力支持全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种植户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农业“特”“优”战略,持续发展设施农业。
支持果蔬产业、油料、中药材产业稳定发展。露地蔬菜方面,个体种植户连片种植面积不少于5亩,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连片种植面积不少于30亩,每亩奖励500元。设施蔬菜种植面积不少于2亩的主体,每亩奖励800元;瓜果种植方面,种植西甜瓜、草莓面积不少于5亩的主体,每亩奖励300元。利用非耕地新种植果树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30亩的实施主体,每亩奖励1000元;食用菌方面,生产主体一个生产季内菌棒不少于1万棒,同一主体一次性奖励5000元;油料作物方面,实施主体且连片面积不少于50亩的,每亩奖励200元;利用荒山荒坡新种植多年生中药材的实施主体,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30亩,每亩奖励200元。
支持果蔬设施建设。果园新建防鸟防雹网、果树避雨棚且连片面积不少于15亩,每亩奖励1000元;新建具有防寒保温覆盖设施,冬季可以正常生产蔬菜的土地利用率高、大跨度、宜机化新型日光温室,棚内总面积不少于2亩,每亩最高奖励3万元;新建覆被式大棚具有防寒保温覆盖设施,建筑总面积不少于3亩,每亩最高奖励2.25万元;新建春秋大棚,建筑总面积不少于5亩,每亩最高奖励6000元。新建小微型智能化(食用菌)方舱5栋及以上每栋奖励5000元,新建中型智能化(食用菌)方舱3栋及以上每栋奖励1万元。独栋舱内容积达200立方米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水果、蔬菜、食用菌生产主体在产区新建保鲜冷库,按建设投资额的30%进行奖励。
支持秸秆收储和畜牧产业做大做强。秸秆收储方面,养殖主体羊年存栏200只、秸秆收储并进行饲料化利用达150立方米及以上一次性奖励5000元;牛年存栏100头、秸秆收储并进行饲料化利用达500立方米及以上一次性奖励2万元。畜牧产业引种方面,对从正规种畜禽场引种的养殖主体存栏在80只及以上的羊场引进1只优质种公羊,根据价格给予0.3万元或0.4万元奖励;引进基础母羊每只奖励500元。引进1头优质种公猪,根据价格给予0.4万元或0.5万元奖励;引进能繁(后备)母猪每头奖励0.1万元。肉牛养殖场引进基础母牛每头奖励0.5万元。设施修建方面,当年新建或扩建的规模养殖场按实际投入20%给予奖励。设备购入方面,购买安装养殖设备的养殖场(户),按实际投入资金的20%给予奖励。
支持集体林地经营流转和农业经营主体扩规上档。流转集体林地经营权期限15年以上的:集体林地在流转时,对生态投资不低于200元/亩,连片流转集体林地不低于50亩,一次性奖励1万元;连片流转集体林地不低于100亩,一次性奖励2万元;连片流转集体林地不低于500亩,一次性奖励5万元;连片流转集体林地不低于1000亩,一次性奖励8万元;连片流转集体林地2000亩及以上,一次性奖励10万元。规模连片50亩以上发展林下经济的:林业经营主体连片在林下种植林药、林菌,养殖林禽,经营面积不少于50亩的单位、企业或个人,每亩奖励500元。农业经营主体当年新认定为省级龙头企业、市级龙头企业、区级龙头企业的农业经营主体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