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召开中央环保督察情况通报暨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专题会议

发布时间: 2021-05-08 21:06:43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字号:

请打开微信扫一扫

打印

5月8日,沁水县召开中央环保督察情况通报暨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专题会议。沁水县县委书记任彩虹出席会议并讲话。沁水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闫晋中主持会议。沁水县领导李永斌、李雪丽、张少帅、侯宁、常志峰、王江龙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以及沁水县县委办、沁水县政府办《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通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并就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任彩虹指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决定》要求,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落实主体责任,树牢底线思维,强化党政同责,突出从严从实,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提升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整改标准,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通过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全力解决群众身边存在的环境问题,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要加强组织保障,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科学运用工作调度、部门联动、提前预警等机制,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追责问责,以高标准生态环境保护助推全县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把沁水建设得更有底色、更有成色、更有亮色、更有特色。 

闫晋中在主持会议时指出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决定》,是对生态环保“红线”的再一次强化和明确。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坚决执行。要全面摸排全县可能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列出清单,坚决彻底整改到位。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要照单全收、主动认领、清单管理、立行立改。环保部门要跟踪督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积极整改,有隐患消除隐患,有问题整改问题,履好职、尽好责、守好岗。(供稿:沁水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茹妮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