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3家法院8名法官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发布时间: 2021-01-13 08:48:54 信息来源: 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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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83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授予97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追授2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授予198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山西省3家法院、8名法官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天镇县人民法院、榆社县人民法院、绛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马兴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邢如灏、保德县人民法院桥头人民法庭庭长陈建新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王天明、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申艳、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李成、吉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判员张英迪、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朝晖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记者邓伟强)


责任编辑: 张娅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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