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网约房治安管理办法(试行)》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 2025-12-23 09:41:59 信息来源: 晋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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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公安局印发关于晋城市网约房治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通过“晋易住”电子标识、全市统一治安管理系统、未成年人入住特殊管控等创新举措,构建“科技+共治”的网约房安全管理体系。该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清晰界定网约房范围,将按日或小时提供住宿的房源纳入管理,同时排除已取得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住宿机构和长期租赁房屋。在经营准入上,明确列出四大类禁设情形:违章建筑、临时构筑物、厨卫阳台改建空间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均不得用于经营,从源头杜绝“治安洼地”。

为便利经营者,《办法》优化了备案流程,经营者提交营业执照、产权证明等材料后,经社区民警实地核验达标,属地派出所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停止经营则需3个工作日内报备。这一效率较周边城市普遍实行的3个工作日备案时限大幅提升。

作为管理创新核心,公安机关将为合规房源发放“晋易住”电子标识,经营者需张贴于房门显著位置,与房内“禁黄赌毒”标识形成双重警示。该标识如同网约房的“安全名片”,消费者可通过标识直观识别合规房源,公安机关则依托统一管理系统实现“以码管房”。

针对平台责任,《办法》建立“实时报送”机制,互联网平台需核验经营者的“晋易住”标识及房源信息,实时向公安系统传输房源地址、床位数等基础信息,以及预订人身份、入住时间等订单数据。对违规经营者,平台有权采取警示、暂停服务等处置措施,形成“平台把关、公安监管”的双重防线。

《办法》特别强化未成年人保护,要求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必须核查监护人联系方式及入住人员身份关系。发现未成年人身体受伤、身份关系存疑等四类情形,需立即报警并联系监护人,这一规定较国家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制度更细化实操。

在信息安全方面,公安机关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平台和经营者不得泄露入住人员隐私或用于经营以外的用途。同时鼓励使用先进技术落实身份核验,但明确技术替代不免除主体责任,兼顾管理效率与法律底线。(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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