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20-12-30 17:08:59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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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

    12月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丽霞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斌胜、郭治琛、冯裕民、李翠叶、史晓莉,秘书长王学琦出席会议。副市长武健鹏、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张建康列席会议。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晋城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晋城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晋城市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创新生态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落实《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四个书面报告;就我市创新生态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范丽霞向新任命同志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范丽霞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量立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动创新生态建设,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做好顶层设计,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不断提高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的科技含量。要着力提升监督实效,更好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
    范丽霞指出,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坚持依法履职,高质量开展立法工作,完成了三部条例的制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更好服务代表发挥作用。助力我市创成全国文明城市,着力推动常委会和机关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增进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展现了新时代人大工作新气象新风貌。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对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开拓创新,全力推进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再谱新篇章。(撰稿:冯慧媛)


责任编辑: 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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