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7年度晋城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10-08 15:17:46 信息来源: 晋城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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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城联社,市工艺美术协会:

为推动全市工艺美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晋城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7年度晋城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晋城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艺美术传承发展、研发创新、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二、申报时间

2026年10月8日—10月20日

三、申报范围

(一)打造工艺美术产学研基地,支持工艺美术特色小镇、特色园区建设;

(二)鼓励企业应用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技术进行生产流程再造和管理水平提升;

(三)支持企业研发创新,提高产品文化和艺术价值,生产适销对路和市场认可的产品;

(四)发掘抢救濒临失传的、具有本地特色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五)为晋城市工艺美术行业提供专业服务平台及符合工艺美术产业政策的其他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内容需符合国家、省、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相关政策;

(二)企业法人或个人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近3年未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经营状况良好;

(四)已获得省级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五、申报程序

申报采取逐级上报、统一汇总、专家评审的办法。

(一)各县(市、区)城联社负责组织辖区内的企业、个人开展申报工作,做好政策解读、申报指导工作;

(二)各县(市、区)城联社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后,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材料报送至市城联社;

(三)市城联社委托市工艺美术协会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城联社上报的项目进行复审并进行技术评审。

六、申报材料

各县(市、区)城联社要对项目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认真研究,《项目申报书》中专家评审栏由县级城联社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和专家评审,填写评审评语并签字。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全部提交纸质版一式五份,并按要求加盖公章,装载电子版申报材料的U盘1个,电子版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项目申报须报送材料(按如下顺序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

(一)《申报书》;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企业或个人无不良征信记录证明材料;

(四)企业法人或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城联社要压实审核责任,严格遴选本地区申报项目。项目须已开始实施、原则上可在2027年6月底前结项,相关材料于2026年10月23日前报送至市城联社工艺美术科,逾期不报或资料不全将不予受理。同时,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人:曹翔宇 13233330503

        石婧玮 15702642023

项目资料报送地址:晋城市城区前进路青龙巷39号


晋城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2026年10月8日      

附件:1.晋城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书(2027年度)

      2.晋城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2027年度)

      3.2027年度晋城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荐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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