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国办发〔2025〕2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残疾人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25〕35号)和《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2025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请还未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认定的用人单位尽快通过网络自助申报(http://220.194.147.73:8443/wbxt/#/login)。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税务机关将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联 系 人:赵甜甜 刘文豪
联系方式:14703562344
晋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