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晋城市市区居民集中供热终端价格调整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一、事项概况
(一)评估事项:晋城市市区居民集中供热终端价格调整事项
(二)评估主体: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决策事项内容:为积极推进供热价格改革,保障市区集中供热稳定供应。根据集中供热价格政策规定,在对市辖区内供热企业进行成本监审和价格测算的基础上,提出调整晋城市市区居民集中供热终端销售价格方案。
1.第一套方案:按照成本+税金测算,居民集中供热终端价格拟调整为3.70元/立方米·月。
调整前居民集中供热销售价格为3.30元/立方米·月,调整后的价格为3.70元/立方米·月,调整幅度为12.12%。
2.第二套方案:按照成本+利润+税金测算,居民集中供热终端价格拟调整为3.83元/立方米·月。
调整前居民集中供热销售价格为3.30元/立方米·月,调整后的价格为3.83元/立方米·月,调整幅度为16.06%。
二、征求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本决策事项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受决策事项影响的群众及有关企业等。
三、征求意见的内容
本次工作需重点围绕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开展风险调查,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对本次决策事项的态度、意见、建议和诉求。主要就以下几大类问题征求利益群体对该决策事项的意见:
(一)您对晋城市市区居民集中供热终端价格调整事项持何种态度?
(二)您认为晋城市市区居民集中供热终端价格调整事项对当地经济、社会及群众生活的影响?
(三)您认为晋城市市区居民集中供热终端价格调整事项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有哪些?
(四)您对晋城市市区居民集中供热终端价格调整事项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截止日期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评估主体、评估单位联系,提出与本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0个日历日。
五、评估主体、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一)评估主体名称: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高波
联系电话:0356-2198996
(二)评估单位名称:晋城市绿之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美丽
联系电话:15535619374
邮 箱:jcslzc@163.com
您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实施具有积极作用,我们在此对您表示真挚的感谢!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