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注销登记,现予公告(晋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销公告第27号)
1、“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务保障协调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务保障协调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俊杰
注销理由 根据晋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通知》晋市编字〔2025〕14号文件,决定撤销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务保障协调中心,其职能和人员划转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人民政府对外联络中心)。
设立时间 2023-06-14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6-03-20 15:55: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