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创新创造活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详见附件)
二、申报标准和范围(详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详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
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25日
五、相关要求
1.自2025年以来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不予奖励(补助);存在科研诚信不端行为的单位不予奖励(补助);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予奖励;经营异常、破产、注册地迁出我市的单位不予奖励。
2.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
3.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开发区经安部为本辖区组织推荐部门。各组织推荐部门在受理申报材料后,要对申报单位的经营情况及安全生产、科研诚信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纸质核查结果报告。报告交至市科技局成果科。
六、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1.关于申报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奖励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