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晋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撤销晋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和山西宇星律师事务所的通知》(晋市编办字〔2019〕160号)和《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方案》(晋市厅字〔2018〕18号),山西宇星律师事务所已并入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向晋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晋城市司法局同意,原事业单位山西宇星律师事务所(信用代码:12140500406600647P)全部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整体移交转制后山西宇星律师事务所(信用代码:31140000406600647Y),债权、债务由转制后山西宇星律师事务所(信用代码:31140000406600647Y)承担、负责。
联系人:郭晋莲
电 话:13835608765
山西宇星律师事务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