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张吉福等辞去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25-01-10 09:29:03 信息来源: 太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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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8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吉福、李渊辞去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