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民营企业座谈会和全市民营经济推进会议精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着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市委决定成立“晋城市民营企业投诉工作领导小组”,开通民营企业投诉渠道,现公告如下:
一、投诉渠道
1.“12345”政务服务热线
2.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民营企业投诉窗口
3.“晋城民企之家”微信公众号
二、投诉范围
民营企业投诉的受理范围,是指民营企业在投资、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行政审批、项目申报、政策落实、法律维权等方面的问题时,认为政府职能部门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当行政行为侵害了自身合法权益时,可以通过上述三种渠道进行投诉。投诉处理中发现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仲裁或者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三、投诉受理机构
晋城市民营企业投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晋城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市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是受理民营企业投诉的工作机构。民营企业投诉事项将实行统一受理、按责转办、合力督办、限时办结、追责问责等制度。
特此公告
晋城市民营企业投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