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判决,就是一次法治精神的彰显;一次庭审,就是一场公平正义的守护。近年来,全市法院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盼,从服务大局到保障民生,从定分止争到促进治理,以扎实的司法实践诠释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聚焦民生关切 传递司法温度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血汗钱,更是一个家庭生活的希望。”这不仅是法官在判决中的朴素表达,更是全市法院守护民生权益的坚定信念。
当前,新业态蓬勃发展,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的权益保护,考验着司法智慧。袁某是一名外卖骑手,与物流公司就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法院没有拘泥于合同名称,而是深入审查实质:公司通过微信群安排工作、管理考勤、进行绩效考核,报酬由公司统计发放,配送服务是公司主营业务……这些要素指向一个结论:双方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这背后,是全市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始终秉持的“平衡理念”与“规则指引”。市中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李海霞这样解读此类案件:法院在劳动关系认定上坚持实质重于形式,不看合同名称而看劳动事实;在权益保护上强调权利义务对等,法律保护劳动者,但不保护滥用权利的行为;在保障机制上支持社会保险广覆盖,为平台用工的兜底保障提供司法支撑。这起案件的裁判,正是这一理念的生动实践,为破解平台经济下的“隐蔽用工”难题提供了清晰指引,让新业态从业者也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法律的温度,同样体现在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中。吉某因4S店员工承诺“补贴一定能到账,到不了公司承担”而报废旧车购买新车,却因不符合政策无法获得补贴。法院认为,企业作为专业机构,应对国家政策作出正确解读,因错误宣传导致消费者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一判决,让“诚信经营”四个字更加掷地有声。
从新业态用工的实质审查,到消费者权益的司法守护,全市法院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每一个个案公正裁判,让法治的温度直抵人心,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坚持规则之治 引领社会风尚
司法裁判的价值,不仅在于定分止争,更在于划清行为的边界、树立规则的意识。
谢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53万余元悄然流向第三者李某。谢某的妻子谢某婷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查明,这些赠与行为发生在谢某与谢某婷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既违背公序良俗,又侵害了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最终,法院判决赠与行为无效,李某返还31万余元。法官受访时表示:“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这是家庭稳定的基石,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医保基金是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容不得半点侵蚀。李某某父子指使他人伪造病历、虚构诊疗项目,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以“组合不合理治疗项目”“代签主治医师姓名”等手法,层层设套,骗取国家医保基金23万余元。法院以诈骗罪对三人判处刑罚,主犯李某某获刑4年,并处罚金4万元。这起案件如同一记警钟,警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必须严守基金使用红线,任何侵占医保基金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法律不仅是权益的保障,更是行为的规范。”市中院刑一庭庭长范建华在谈及司法裁判的导向作用时表示,“我们通过一个个典型案件的裁判,就是要向社会明确传递‘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的清晰信号。”在他看来,法治的力量,既体现在对违法行为的惩戒,更体现在对规则意识的培育。“当一份判决能够让人心服口服、引以为戒,法治便真正从纸上走进了生活,成为每个人内心的准则。”
从守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到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全市法院用一桩桩案件裁判,让法治精神春风化雨,让行为规则深入人心,努力塑造向上向善的社会风气。
深化能动司法 促进政通人和
司法审判的终点,不应只是案结事了,更应是政通人和。全市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将能动司法贯穿始终,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阳城某古城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村内明清古建筑群因缺乏修复资金而面临保护困境。法院深入了解后发现,该案诉讼的根源在于村集体想通过增加分红改善民生、修缮古城的福祉诉求与企业以做大做强为核心的发展理念之间的冲突。
面对这一涉及文化遗产保护、乡村振兴和村民利益的复杂案件,法院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联合当地党委、政府,促成双方达成“纠纷化解、资金筹措、古建修复、民生改善”一揽子和解协议。通过该方案,拆除遮挡古建的违建面积4300平方米,被长期遮挡的9处明清古建筑重现明清肌理。村集体资金、拆迁补偿、村民福利等多种矛盾也迎刃而解,实现“一案结多案了”。
在另一起行政案件中,贺某某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注册公司,多年后收到税务部门短信才知晓此事。行政审批局以已尽到形式审查义务为由不予撤销登记,贺某某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认为,虽然登记机关尽到了形式审查义务,但登记材料不真实,依法应予纠正。考虑到全部撤销公司登记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法院最终判决撤销将贺某某登记为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行政登记行为。这一判决,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公共利益,体现了司法智慧。
“案件的裁判、矛盾的化解,考验的不仅是法律素养,更是司法智慧。”市中院行政庭副庭长郭永会说:“我们要做的,是在法律框架内找到最优解,让每一方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个典型案例,胜过一打判决书。市中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郝玉震表示,全市法院将继续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以典型案例淳风化人,努力塑造向上向善的社会风气,让法治成为晋城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记者裴囡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