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中院出台十五条举措服务保障推动“十五五”强势开局 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晋城篇章

发布时间: 2026-01-22 10:21:38 信息来源: 太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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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推动“十五五”强势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晋城篇章,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推动“十五五”强势开局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晋城篇章的意见》。

一、以更高政治站位服务晋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刻把握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司法审判工作实际深学细悟笃行,切实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司法效能提升动力,培养干警善于从复杂现象中把握规律、从宏观视野中谋划工作、从风险挑战中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司法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2.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坚持市委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紧扣2026年市委经济工作要求,持续聚焦“六大战略定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件件落实到位”的执行力,高质量高标准推动完成好十件大事。找准法院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好司法保障“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工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做深做实定分止争,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以务实举措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推动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二、以高质量司法护航“十件大事”落地落实

3.助推产业能级提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破产、环资等专业化审判优势,与相关部门建立“一对一”特色优势产业链常态司法服务机制,针对市场主体、营商环境、要素配置等重大改革措施等开展前瞻性司法调研。按“传统产业提质、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布局”分类审理案件,重点化解钢铁、铸造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中的合同纠纷,依法审理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侵权、数据权属争议案件,妥善化解相关纠纷。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对企业并购重组、股权交易中的合法权益予以优先保障,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活动;针对“人工智能+”行动,积极稳妥审理相关案件,运用法治方式厘清法律边界、强化司法指引,护航人工智能应用向上向善。深化破产审判职能,精准服务产业升级布局,依法审理传统产业中低效落后企业破产案件,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释放土地、产能等优质资源;积极运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助力有发展潜力的困境企业盘活资产、恢复生机,引导资源向优势产业、优质企业集中,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扫清障碍。加强与政府部门协同,与市发改委、工信局、文旅局建立常态化会商通报机制,及时了解产业政策实施、重点项目推进中的司法需求,提前介入化解潜在纠纷;针对产业转型中的政策衔接问题,联合出台《涉产业升级纠纷化解工作指引》,统一裁判标准。

4.深耕文旅康养领域。紧扣“中国文旅康养第一城”建设目标,构建全域化、专业化司法服务体系,依托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加快推进文旅康养巡回法庭设立,在皇城相府、王莽岭等重点景区及“百村百院”项目集中区域设立巡回审判点,现场高效化解旅游消费纠纷、民宿服务合同纠纷、康养机构服务争议。建立“法院+文旅+行业协会”多元解纷机制,与市文旅局、康养产业协会共建纠纷调解平台,对景区运营、文旅项目开发中的土地流转、合作经营纠纷,优先通过先行调解化解,有效降低纠纷化解成本。强化文旅市场秩序司法规制,依法打击涉文旅康养的诈骗游客、破坏景区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发布涉文旅康养典型案例,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对文旅项目建设中的违法分包、工程款拖欠案件,依法及时审理执行到位,保障项目如期落地。

5.服务扩大内需战略。围绕“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要求,从消费保护与项目保障两端发力,筑牢消费维权司法防线,重点审理涉食品安全、网购欺诈、预付卡跑路等消费者权益案件,支持消费者合理诉求,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推动“传统消费热起来、新型消费火起来”。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攻坚,针对“项目建设冬季攻坚行动”,建立重点项目案件台账,指派专人对接,确保项目纠纷“快立、快审、快执”。助力融入全国大市场,依法审理涉外贸、跨区域投资纠纷,推行全流程在线诉讼,以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晋城市场吸引力。

6.强化科技创新保障。紧扣“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核心任务,构建高质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完善“三合一”审判机制,聚焦煤矿智能装备、锑化物激光器等关键核心技术,坚持依法严格保护,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与创新程度相匹配,让“真创新”得到“真保护”。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侵害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妥善化解科技人员“跳槽”等引发的侵权纠纷,平衡商业秘密保护与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全面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权、重复侵权、大规模侵权等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侵权违法成本。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精品工程”,打造精品庭审、制作精品文书、铸造精品案例,善于作出引领性裁判,努力打造更多具有晋城辨识度、知名度、影响力的标志性审判成果。

7.赋能城乡融合发展。全力保障城市更新,紧扣“新一轮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聚焦市政道路开工建设、高标准城市改造核心需求,妥善审理涉市政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土地征收等行政案件,依法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精准界定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边界,实质化解征收补偿、相邻权侵权等纠纷,保障项目依法合规推进。创新“绿色通道+多元解纷”模式,对涉道路建设、片区改造的合同纠纷、物权纠纷实行快立快审快执,以司法护航城市品质升级。立足乡村振兴战略需求,依法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制度改革、农业投资经营等案件,稳定农村产权关系,促进土地等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严厉打击破坏耕地、侵害农业经营主体权益、农村环境污染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守粮食安全与生态保护底线。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常态化开展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服务,以司法赋能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8.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目标,建立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实现“立案即分流、审理即提速”。深入践行“两个毫不动摇”,认真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始终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发展机会平等的司法导向,以公正高效审理各类合同案件为重要抓手,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界定权利义务、划分法律责任,坚决制裁违约失信行为,依法保护守约方合法权益。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行“活封活扣”等善意文明执行举措,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让企业和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健全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治理机制,深化与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对规避执行、恶意拖欠等损害企业权益的行为,依法精准适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司法刚性筑牢诚信防线。严格规范失信名单纳入、管理、退出全流程,健全信用修复正向激励机制,为积极整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辟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助力企业重塑商誉、重返市场。加强类案检索和裁判指引工作,针对涉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规模主体的同类案件,制定统一裁判标准和审理规范,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开展“司法助企”专项行动,组织法官走进重点企业,开展法律宣讲、合规体检活动,帮助企业防范合同履约、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风险。

9.筑牢生态司法屏障。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三合一”机制作用,突出“美丽蓝天”项目引领,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促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依法审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职责,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完善预防性、恢复性司法措施,以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沁丹两河沿线和环城生态圈为重点,积极运用禁止令、诉前保全等多样化措施,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追究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者的赔偿责任。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牵头与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努力构建新时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10.夯实民生司法根基。牢固树立“如我在诉”意识,以群众急难愁盼为导向,妥善审理、执行涉婚姻家庭、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紧扣就业这个民生之本,依法妥善审理涉就业纠纷案件,加强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会同有关部门协力清理整治欠薪,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营造良好就业环境。妥善审理涉教育类案件,针对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促进教育领域依法规范管理。护航医疗事业发展,加强与卫健委、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的协作联动,推动构建医疗纠纷专家评议、先行调解等多元化解机制,全力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及医院安全秩序。建立健全与加快“太行古堡申遗与古民居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相适应的司法服务保障体系,以文物保护、文艺保障、文创促进、文旅支持为主要内容的文化领域审判特色工作格局,助力“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业态蓬勃发展。聚焦困难群体,加大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留守妇女、残疾人等群体的司法关怀力度,健全完善针对性保护机制,精准维护困难群体各项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优化衔接流程,拓宽救助渠道,形成救助合力,让司法温度直达群众身边。持续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强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综合性建设,健全社会调查、社会观护、社会支持等机制,推动“三审合一”规范、实质运行,更好以司法保护促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

11.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晋城法院“多快好省”“情调理顺”“树理融”等特色调解品牌,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坚决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部署,把依法登记立案、依法指导和委托先行调解、依法及时审理有机衔接起来,持续深化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更有效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用好“热心、细心、耐心、专心、精心”五心工作法,做好“有信必复”这项“守心”的工作,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涉诉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对综治中心内各类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的指导,把法律赋予的指导调解职责落实好。一以贯之做实做优以案释法、以案促治以及发挥司法建议作用等工作,促进在更广泛层面预防化解矛盾、抓好基层治理。

12.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等犯罪,坚决依法严惩、毫不手软,把平安晋城建设推向更高水平。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依法从严惩处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依法惩治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严重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严格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健全房地产行业风险预警机制,助力保交楼、稳民生。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隐患,通过报送金融审判白皮书、发布典型案例、制发司法建议等方式,为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和重大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共同营造优质的金融法治环境。

三、以新时代过硬队伍夯实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根基

13.做深做实审判管理。牢固树立“大审判管理”理念,坚持减负与增效相统一,把符合人民期盼、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司法规律贯穿管理始终,持续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审判管理体系,推动各类审判管理主体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化数字赋能,以全面推进“一张网”平台的深度应用为关键抓手,加快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的定位,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法官审判责任、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不缺位,推动科技创新与司法工作稳慎融合。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加强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研究,切实把思想方法搞对头、把方向路径理清楚、把政策举措定准确,以高质量调查研究促进科学决策、提升司法能力、推动改革创新。

14.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和用好新时代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培育专家型法官,建立法官助理全周期、分层次培养机制,强化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重点聚焦涉外商事、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环境资源、金融破产等领域,加大培育新业态、新领域司法紧缺人才。要培育复合型人才,以“多岗位锻炼”工作导向,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推动开展双向交流,着力培养、储备一批既懂审判又懂管理的复合型干部。要培育学者型人才,吸收年轻法官、业务骨干组建调研工作队伍,围绕司法审判工作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察实情、寻对策、破难题,着力营造浓厚调研氛围,进一步打造高层次人才队伍格局。

15.坚定守好司法底线。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融入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理中,对照政治、政策要求恰当行使裁量权,把党的建设、政治建设紧密结合办案、结合法官思想实际落到实处。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不断树牢严管严治鲜明导向。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以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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