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底,晋城市县级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部组建完成,为全面顺利开展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本次组建严格遵循“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在这一原则指引下,晋城市统计局积极响应部署,及时传达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县级农普机构组建工作。全市6个县(市、区)均已成立由政府相关领导牵头,农业农村、发改、财政、宣传、统计等部门组成的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目前,各级领导机构已进入工作状态,下一步将聚焦综合试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普查区域划分绘图、广泛宣传动员等关键环节,严守依法普查底线,强化数据质量追溯问责,确保高标准完成普查各阶段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