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山西省财政厅对2025年参评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市县进行集中评审,晋城市凭借优异的绩效考核成绩和综合表现,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获得奖补资金2435万元。
2024年晋城市获得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集中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全年晋城市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突破308亿元,增速连续4年超20%;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平均利率4.43%(全省排名第二),同比下降10.76%;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责任余额达50.44亿元,位居全省前列。
下一步,晋城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资金使用范围,结合区域发展需求,聚焦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及担保服务优化等重点工作,精准做好资金分配方案。同时深化财金联动,协同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效率,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不断巩固现有成果,促进我市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高双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