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认真谋划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工作

发布时间: 2024-04-25 11:18:41 信息来源: 晋城市档案局

字号:

请打开微信扫一扫

打印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工作,确保机构改革过程中档案工作正常开展和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近日,晋城市档案局制定了《关于做好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印发至各县(市、区)和市直各相关单位。

《通知》要求,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项政治性、基础性、支撑性工作。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将档案处置工作与机构改革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并实施督促检查。要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对本行政区域内涉改部门和单位档案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涉改部门和单位要制定档案处置方案,明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负责机构和人员,为档案安全保管、整理移交等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基础保障。

《通知》明确,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改部门和单位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的制定,审查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做好监督指导交接与管理、协调处理档案归属争议等职责。

《通知》强调,全市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单位要加强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做好档案的交接与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机构改革过程中档案不散、管理不乱、工作不停。

下一步,市档案局将强化监督指导,及时解决机构改革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涉改单位档案妥善处置,将档案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 茹妮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