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遏制“天价”月饼,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商品价格警示告诫函

发布时间: 2022-08-22 10:03:03 信息来源: 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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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价格警示函

2022年中秋节日将至,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月饼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2年第5号)的有关要求,城区市场监管局现就月饼应节时令商品价格监管提醒警示如下:

01各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02.各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应节商品和服务。行业组织应当积极推动行业自律,鼓励简约、绿色包装,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明码标价,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03.各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严禁任何经营者趁节日期间虚标商品售价、实施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以及散布涨价谣言。特别是商业零售、酒店饭店及电商平台等经营者生产销售月饼等应节商品的标价及促销宣传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使用令人误解的、欺骗性的价格标示和表述;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04.鼓励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要登记交易信息并妥善保存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

05.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从事月饼销售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完善交易规则,不得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进行混合销售、虚标商品售价。

自本警示函发布之日起,有关生产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重点监管行动期间,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并依法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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