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晋城市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举报奖励办法》),现就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1.《举报奖励办法》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4〕35号)及山西省委金融办《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晋金办〔2024〕52号)文件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职责要求,针对当前非法金融活动隐蔽性日益增强的现状,晋城市及时废止旧规并出台新的《举报奖励办法》。该《举报奖励办法》旨在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优化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强化隐私保护,全面构建群防群治的常态化风险防范体系。通过有效激发公众参与热情,推动风险防范由被动处置向主动发现、源头防控转变,切实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良好金融秩序与经济安全的浓厚氛围。
2.《举报奖励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举报奖励办法》共6章20条
第一章总则共5条(第1条至第5条),明确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界定了非法金融活动的范围及举报主体资格,确立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并规定了各级打非联办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同实施职责。
第二章奖励条件共3条(第6条至第8条),规定了获得奖励必须同时满足身份可查明、有明确对象及证据、线索未被事先掌握且查证属实等条件;明确了不予受理奖励的排除情形;确立了“首报奖励、联名同奖、不重复奖励”的实施原则,并规定了跨市举报的参照执行标准。
第三章奖励标准共1条(第9条),确立了结合案件性质、涉案金额及影响等因素的综合评定机制;设定了从线索采用(500元)、行政违法(1000元)、刑事立案(3000元)到刑事判决生效(按涉案金额分级奖励5000元至20000元)的阶梯式奖励标准;明确了“就高奖励、差额扣减”原则及非法金融活动参与人员的奖励限制。
第四章处置机制共4条(第10条至第13条),规范了线索核实、奖励建议及申请流程,要求县级打非联办在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明确了市级打非联办的审查评定方式,以及举报人在接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资料、签字确认并最终发放奖金的闭环操作流程。
第五章监督管理共5条(第14条至第18条),规定了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档案及奖金专款专用、接受监督的财务管理制度;强调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及合法权益的保密要求;明确了举报人需对线索真实性负责,对诬告、骗奖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第六章附件共2条(第19条至第20条),明确了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属市打非联办,规定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且有效期为5年,并宣布原《晋城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3.《举报奖励办法》怎么实施?
在举报线索经相关部门核实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后,由县级打非联办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提交奖励申请;市级打非联办收到申请后,对线索及奖励建议进行严格的审查与综合评定;评定通过后,县级打非联办将通知举报人,举报人需在接到通知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完成签字确认;最终,向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发放举报奖励金。
解读单位: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金融管理科
咨询电话:0356-2198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