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0-02-21 09:32: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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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2月12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晋市政发〔2020〕2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2018年12月21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2019年10月11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9〕22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两个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机化发展实际,特制定了《行动方案(2020年—2022年)》。

  二、制定过程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精神,2019年12月,市农机发展中心牵头启动了《行动方案》的起草工作。2020年1月,完成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按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等14个单位的意见,对提出的意见都予以了采纳和修改完善。2020年2月12日,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晋市政发〔2020〕2号)。

  三、重点内容

  我市《行动方案》由目标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三部分内容组成,确立了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2020年——2022年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具体行动举措(九大行动),既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部署要求,又深入结合了晋城发展实际,是近年来我市支持农机化事业发展“含金量”最高的政策文件,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行动纲领。

  (一)指导思想

  (1)遵循总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2)贯彻总要求。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满足广大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要义是全程推进、全面发展,供给侧高质量,需求侧高效能。(3)把握总基调。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要突出问题和目标导向谋划政策举措,通过对薄弱环节、关键领域精准把脉和重点扶持,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和社会行为。(4)落实总抓手。以“三个创新”(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以推进“两个融合、两个适应”(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战略途径,推动我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

  (二)发展目标

  结合我市《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专项规划》目标,提出到2022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64.5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8%,丘陵山区机械化率达到60%以上,设施农业、林果业、畜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左右,总体迈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发展时期。

  (三)九大行动

  1、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部署推进:一是聚焦短板弱项,加大先进适用机具和技术的推广示范力度;二是创新协同机制,推进良田、良机、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三是加强组织推动,深入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建设。旨在重点解决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和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不充分问题。

  2、实施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全面机械化推进行动。主要在小杂粮生产、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果蔬生产、中药材种植等机械化程度较低产业中,大力开展“机器换人”行动,引导扶持创建一批特色产业机械化应用示范样板,带动推进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旨在重点解决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问题。

  3、实施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行动。主要以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抓手,大力普及推广秸秆机械化利用、深松整地、免少耕播种等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着力打造机械化有机旱作农业品牌。

  4、实施智慧农机建设示范引领行动。主要是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农机化生产中的深度应用。一方面,重点扶持在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大中型农业机械和绿色高效配套机具上安装智能监控终端,2022年实现全市大中型农业机械及主要配套机具全部纳入智慧农机平台监管。另一方面,支持推广农机“线上对接”的信息化服务,推动农机服务便捷高效。

  5、实施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提质增效行动。主要在健全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农机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农机智能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支持和完善,强化农机管理和服务职能发挥。

  6、实施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共育共建行动。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推动农机服务组织提档升级:一是强化政策支持,提供信贷、担保、税收优惠;二是加强示范培育,持续开展示范农机社、场、户培育活动;三是创新服务业态,扶持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四是改善配套设施,扶持推进农机场库棚建设等。旨在全面提升农机服务效率,扩展农机服务领域,提高农机服务效益,为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7、实施农机作业基础条件改善行动。主要提出将农田“宜机化”改造和机耕道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每年完成农田“宜机化”改造1000亩、机耕道建设50公里以上,促进丘陵山区“以机适地”的低水平农机化发展向“以地适机”的高水平发展转变。

  8、实施农机技能人才培育行动。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方面,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为抓手,培养打造一批“工匠型”农机操作手;另一方面,通过优惠政策吸引省内外高端农机人才充实全市农机干部队伍,为农机化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9、实施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创新行动。主要提出从推进我市农机制造业发展、建立农机研发技术创新体系、打造晋城农机品牌走出去等方面进行政策支持和扶持,努力提升我市农机企业影响力和竞争力。

  (四)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典型引路等三方面内容,努力构建市县两级政府和各部门协调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大格局、大体系。

  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明确了政府主导协调、部门牵头落实、联合协同推进的基本定位。“九项行动”任务分工,由市农机发展中心牵头负责5项,市农业农村局3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项。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也明确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机发展中心牵头建立。市、县(区、市)两级农业、工信和农机主管部门要主动入位,强化担当,履行牵头职责,加强谋划指导,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抓好相关工作,推动任务落实,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落实推进情况。(供稿:晋城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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