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10条”

发布时间: 2020-01-15 15:19:00 信息来源: 太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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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身处地服务 真金白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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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上年度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

  ◇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对新设立的煤层气交易中心、铸造产业交易中心、煤炭清洁化利用联盟等平台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等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市级财政奖励300万元;

  ◇每三年召开一次企业家大会,表彰20名优秀企业家、10名功勋企业家,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励。

  日前,市工信局出台《晋城市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试行)》,从研发创新、转型升级、专项基金等方面着手,扶持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助力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

  研发创新支持。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非煤企业研发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全市排名前十位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奖励,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的最高奖励300万元,5000万元至1亿元的最高奖励150万元,低于5000万元的最高奖励50万元。上年度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

  转型升级支持。对企业实施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上年度完工或当年工程进度完成60%以上的工业转型项目,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度,比照即期央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专项基金支持。整合设立120亿元的晋城市产业转型发展基金,采取债权、股权、联合投资、定增并购等方式,为新兴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工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企业成长支持。非煤工业企业年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实现利税增长5%以上的企业,追加奖励30%。

  平台建设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支持开发区、工业园区融资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台,给予贷款贴息。对新设立的煤层气交易中心、铸造产业交易中心、煤炭清洁化利用联盟等平台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用地要素支持。对在晋城注册的企业投资项目,每亩投资强度达300万元,竣工后奖励投资主体10万元/亩;每亩投资强度达500万元,竣工后奖励投资主体15万元/亩。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前20强的企业,每亩再奖励3万元。

  成本竞争支持。对企业在我市落地建设光机电、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现代医药、现代煤化工产业项目,实行养老保险缴费率过渡试点。第一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按13%执行,从第二年起每年提高1%,逐步过渡到统一费率;上缴所得税市(县)留成部分实行“三免两减半”政策。

  金融服务支持。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低至1%以内。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等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市级财政奖励300万元;对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借壳上市的企业,市级财政奖励3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市级财政奖励80万元;对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的企业,市级财政奖励10万元。鼓励融资租赁公司为入驻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按照当年为企业提供设备融资总额的0.5%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度的扶持金额最高为200万元。

  人才智力支持。用足用活用好我市《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激励高层次人才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等政策,吸引激励更多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每三年召开一次企业家大会,表彰20名优秀企业家、10名功勋企业家,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励。

  公共服务支持。每年确定工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清单,实行市级领导包联制,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落实。实行清单项目手续办理代办制,由属地政府指定具体部门负责落实。


责任编辑: 武建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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