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印发“晋城市进一步深化县域综合医改加快建立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19-12-17 17:02: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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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市卫健委在深化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基础上,结合省医改办的有关要求和先进地区的实践,认真研究、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化全市一体化改革,提出将“防病关口”前移,实现县域医疗卫生机构的深度融合,逐步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目前,全市六县(市、区)已全部推开此项工作,最近,报请市政府出台了《晋城市进一步深化县域综合医改加快建立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以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点归纳起来就是“1163工程”:即围绕强基固本一条主线,进一步使医疗、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深度融合,整合县乡村三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行一个模式,即“一兼两管三统一”行政管理模式,县域内疾控、妇幼、中医等医疗卫生机构一把手兼任医疗集团副院长,在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基础上积极参与医疗集团相关管理工作;设立六大协作中心:即家庭医生签约、妇幼健康保健、结核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微生物检验、健康教育等服务中心;制定三项保障措施,即把深化县域综合医改作为市委、市政府建设“健康晋城”的重要举措,把县域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重点学科建设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把县域综合医改目标责任细化考核、力求取得实效。

在融合改革过程中,各医疗集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人民医院、疾控中心、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设立各中心工作地点;可建立人员柔性流动机制,在人员隶属关系和基本待遇不变、工作岗位保留的前提下,经集团内各医疗卫生机构集体议定,专业人员可跨单位承担相应工作任务,并按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获得相应待遇保障。(供稿:晋城市卫健委)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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